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,为因生育(怀孕、分娩)而中断劳动的女性劳动者提供:
特点 | 具体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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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制性 | 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保费,违者需承担法律责任。 |
福利性 | 待遇水平较高(如生育津贴按单位平均工资计发,非个人工资)。 |
特定性 | 保障对象主要为女职工(少数地区覆盖男性配偶),保障期短(仅生育前后阶段)。 |
生育津贴:替代产假期间的工资,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(非个人工资)。中国产假通常为98天(难产/多胞胎额外增加)。
覆盖项目:产前检查、住院分娩、手术费、药费等。计划生育费用(如节育手术)。
支付方式:由生育保险基金直接结算或事后报销。
参保要求:
用人单位需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定期限(如12个月,地方政策可能不同)。
合法性要求:
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(如持有准生证)。部分国家/地区要求合法婚姻关系(如中国)。
注:具体政策因地而异。例如:
上海生育津贴支付天数为128天(含国家规定的98天+地方延长30天);
部分省份(如广东)允许未就业配偶使用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医疗费(但无津贴)。